本文關鍵詞: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四川
2025年3月18日,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新申報和期滿復核工作的通知。根據《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和《四川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方案》(川經信企業函〔2022〕728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相關規定,現就開展2025年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新申報及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申報范圍。
在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復核未通過的企業。
(二)復核范圍。
經《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公布2022年度四川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及通過復核企業名單的通知》(川經信企業函〔2022〕821號)認定的、未成長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且按要求進行年度數據更新的企業。
(一)滿足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二)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一)企業申報。新申報企業自愿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以下簡稱培育平臺),點擊企業申報模塊,選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進行線上申報。申報前須先在培育平臺完成數字化水平評測。
復核企業通過平臺首頁企業復核模塊跳轉至企業信息管理-認證到期管理頁面,選擇復核路徑中對應梯度完成信息填報。企業需完整填寫《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復核)表》并按要求打包上傳佐證材料。
企業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30日(周三)。同時按所屬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求報送紙質申報材料。
(二)市縣初審和推薦。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對企業申報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網上初審,并于2025年5月20日(周二)前將推薦文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推薦匯總表、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紙質申報材料等文件一式一份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
(三)審核認定。經濟和信息化廳組織專家對推薦的企業申報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核查,符合條件的在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認定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一)主管部門。各市(州)、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做好申報工作的宣傳,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培育平臺申報,檢查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準確性,及時審核和推薦。
(二)申報企業。發現企業申報數據造假,將禁止三年內再次申報,涉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情況,將向行業主管部門反映。不得借助第三方機構申請,地方應采取措施,防范不良中介機構圍繞申報企業謀取不當利益。
(三)其他要求。2023年、2024年審計報告需會計師事務所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完成報備后的已賦碼件,如不一致,將影響評審結果。